龙某系外来务工人员,常年从事收割、采摘等季节性较强的工作,某日在常州一处农村干活时,听从工头李某的指挥,将田地里的苗木收割回去售卖,苗木的主人张某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,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将龙某刑事拘留。
尹律师接受龙某家属的委托后,找到受害人张某,多次协调调解赔偿事宜,张某接受了龙某家属的赔偿并表示对龙某谅解。同时,龙某作为本次案件的从犯,法院最终也宣告龙某缓刑。